2012年10月6日星期六

;;(((


我的手提比人偷了

9 則留言:

  1. [何太回覆10/13/2012 18:28:43]更係有新出新啦, I-瘋5或者三叔GALAXY NOTE LTE囉, 電話呢D我都5識嘅......
    [版主回覆10/08/2012 12:51:59]想唔換都唔得啦,現在借個女的用住先,有無好介紹

    回覆刪除
  2. @@
    [小月一半回覆10/08/2012 22:50:15]係喎,你個標題話偷ga喎,傻咗添. 家陣偷電話好過偷銀包呀.
    [小月一半回覆10/08/2012 22:48:25]@@,偷...開頭仲以為你跌咗 = =”
    [版主回覆10/08/2012 12:53:15]在公司比人偷了,因為地舖一轉眼就唔見咗
    [小月一半回覆10/06/2012 23:40:53]整乜咁失魂 = =”

    回覆刪除
  3. @@...OH..
    [版主回覆10/08/2012 12:53:33]

    回覆刪除
  4. 雖然心痛但始終可以買過,當'破財檔災'算了。反而我最最最怕是身份証,信用卡俾人扒埋就大件事啦,好麻煩呀....
    [版主回覆10/08/2012 12:56:49]我都係咁諗,比個藉口換新機,好在無攞我個手袋,那天剛好有幾千放在手袋,算是不幸中之大幸

    回覆刪除
  5. 估唔到第一次嚟探你,就見倒呢個咁唔好GE消息
    [版主回覆10/10/2012 17:06:15]謝謝到訪!!!

    回覆刪除
  6. 以後要小心財物喇
    [版主回覆10/12/2012 09:44:23]以後會小心架啦

    回覆刪除
  7. Too bad! 以後小心啲!今次當比個藉口自己換新機。
    [RMS回覆10/12/2012 18:03:58]其實好易的,non-wordpress user,只要打姓名 (什麼名也可以) 及email (不會登出來的) 便可以留言,亦可打 website (e.g. 你個 Blog 的 URL,唔想打亦可)。
    Blog 友第一次 post comment 的,個 comment 是要我 approve 的。
    [版主回覆10/12/2012 15:27:08]當比藉口買新機

    回覆刪除
  8. 怎麼會, 損失慘重了! 現在搞番掂未?
    [版主回覆10/18/2012 11:18:27]買番啦

    回覆刪除
  9. 入面啲電話號碼咪無晒囉,點攪
    [版主回覆10/20/2012 11:11:51]大部份儲存在雅虎,所以問題不大

    回覆刪除